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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制造业转型升级综合改革试点方案

2016-11-25 来源: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2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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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中关村南通市台州市新乡市佛山市列为我委综合改革试点的复函》(发改经体〔2015〕2899号),扎实推进佛山市制造业综合改革试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的要求,紧紧围绕国家实施制造强国战略,进一步解放思想,先行先试,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着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创业创新生态,通过“降成本、助融资、促创新、补短板、搭平台、优环境”,着力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迈向中高端水平,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累经验,为“中国制造2025”探索路径,在全国制造业转型升级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战略定位。

——制造业体制机制改革先行区。围绕制造业迈向中高端的目标,大胆探索、先行先试,着力构建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的财税支持、金融服务、技术创新、贸易投资、要素供给、市场监管政策体系,形成促进制造业提质增效可复制可推广的长效机制,持续激发实体经济、民营经济新活力,为全国制造业体制机制改革积累经验。

——“中国制造2025”区域示范试点。通过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立足全国、面向世界,依托制造业规模体量大、配套完整的基础,探索陶瓷、家具、家电、纺织、食品等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新模式,开辟装备制造业和新兴产业壮大发展的新路径,构建信息化和工业化、制造业和服务业深度融合的产业新体系。

——民营经济创新发展试验田。通过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放宽政策、放活主体,健全普惠性政策支持体系,切实解决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创新发展面临的瓶颈问题,构建有利于创业创新的政策环境、制度条件和公共服务体系,有效激发创业创新活力,增强民营企业创新发展能力。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通过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积极探索制造业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体制机制改革,深化财税金融改革创新、完善科技创新体制、理顺要素供给机制、强化人才支撑保障、提升对外开放能力、转变市场监管和服务模式,基本形成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政策支持体系和制度环境,率先打造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的制造体系,制造业整体素质明显提升,主要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家用电器、陶瓷建材、智能装备等优势产业具备国内一流竞争力,成为全国制造业发展的示范。

到2025年,促进制造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和制度环境进一步完善,制造业整体素质进一步提升,主要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家用电器、陶瓷建材、智能装备等优势产业具备国际一流竞争力;建设成为制造业技术创新、业态创新、制度创新的策源地,为全国制造业转型升级体制机制创新提供可供借鉴推广的示范经验。

二、主要任务

在市场机制发挥决定性作用的战略导向下,政府需要积极作为、精准发力,着力营造有利于激发企业活力和创新力的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重点在以下方面开展改革试点:

(一)降成本,切实缓解制造企业成本压力。

1.探索拓展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适用范围。争取国家批准将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适用范围扩大至陶瓷、家电等传统优势行业。

2.扩大重大技术设备进口税优惠范围。对制造企业用于智能化改造的进口部分整机和设备,执行整机进口免税政策,给予进口关税优惠。

3.推广复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制造业转型升级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资本时,个人股东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分期缴税计划,在不超过5年内(含)分期缴纳,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4.规范工资调整机制和涉企收费。建立与劳动生产率变动相适应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降低制造业企业社保费负担,阶段性适度下调缴费基数和费率。推进部分国家规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地方收入减免,实现现行的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全面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管理。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电力改革措施,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二)助融资,着力增强制造企业转型升级动能。

5.发展壮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发起设立民营银行,支持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企业设立财务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探索建立民间资本管理公司。支持佛山农商银行、南海农商银行、顺德农商银行增资扩股,鼓励上市融资。鼓励和支持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综合经营。

6.拓宽制造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支持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非公开股权融资业务,力争将该中心打造成全国非公开股权融资重要平台,并建立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对接机制,支持中小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交易。依托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建设佛山制造业企业发债融资分平台。支持企业在国内产权交易所办理增资扩股业务,推动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专项融资债,积极开展各类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推动佛山与港澳地区开展双向人民币融资,支持金融机构与港澳地区同业合作开展跨境担保业务。

7.积极推动金融创新。申报产业与金融合作试点城市,探索创新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有效模式,营造产业与金融良性互动和互利共赢的生态环境。积极主动推进相关准备工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根据试点条件和要求,争取纳入投贷联动试点地区。争创金融产品创新试点城市,探索开展中小企业固定资产贷款融资和延长流动资金贷款期限试点等。支持开展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代偿补偿等业务,加大对再担保业务的支持力度。加快建设互联网+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示范区,创建全国性交易平台,鼓励更多企业参与应收账款交易。

8.拓宽企业兼并重组融资渠道。通过发行优先股和可转换债券等渠道支持企业开展兼并重组。引导金融机构对兼并重组制造企业实行综合授信。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内保外贷、本外币贷款、债权融资、股权融资等方式,加大对境外并购的支持力度。

9.加强绿色制造的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低碳、循环制造项目的资金支持,积极探索能效信贷、合同能源管理、未来收益权质押贷款、排污权抵押贷款、碳排放权抵押贷款等绿色信贷业务。根据环境相关特点制定差异化保险产品,引导构建绿色制造产业链,支持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建设和工业园区的循环化改造。积极发展绿色债券、绿色资产证券化等创新金融工具。

(三)促创新,加快提升制造企业核心竞争力。

10.做好“中国制造2025”区域试点示范工作。面向制造业创新发展的重大需求,突出协同创新取向,在智能制造、家电、装备制造、机器人等领域建设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支持建设大型综合研究机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公共实验室或企业重点实验室,以及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中试基地和国家级产品检验检测机构。

11.支持传统制造业技术改造升级。加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支持力度,引导家电、陶瓷、金属材料加工与制品、纺织服装、家具、电子等劳动密集型行业购置先进技术和设备。支持投资额大、带动性强的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国家财政专项资金。推动传统制造业与互联网深度融合,支持企业推广应用机器人及智能装备,按设备购置费给予不超过15%的财政补贴。落实技术改造事后奖补政策,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改造指导目录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从技术改造项目完工下一年起连续3年内,实行事后奖补。

12.构建市场导向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建设知识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完善挂牌竞价、交易、结算、信息检索、政策咨询、价值评估等功能,探索知识产权资本化、证券化交易,推动交易便利化。建立专利导航产业发展机制,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大力吸引国内外技术转移机构落户佛山。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在本地转化所获净收益或股权收益,以不低于70%的比例奖励给成果完成人和成果转化重要贡献人员。高新技术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给予本企业相关技术人员的股权奖励,一次缴纳税款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订分期缴税计划,在不超过5年内分期缴纳。

13.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机制。建立全方位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完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执法体制,探索建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相衔接的工作体系。加快建设中国顺德(家电)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为产业创新发展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以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国家知识产权投融资试点和国家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建设为重点,推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推动大中型企业知识产权贯标、专利信息化,推动中小型企业建立基本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14.加快发展科技金融。推进金融科技产业融合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支持商业银行设立科技支行,创新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等新型融资产品,探索开展投贷联动融资服务模式创新。鼓励金融机构对制造业转型升级项目提供融资。成立国有控股担保公司,为创新的中小企业长期贷款进行担保。

15.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加大制造业新产品政府采购力度,建立符合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方向的政府采购标准体系,建设面向全国的新产品政府采购推广应用公共平台。对符合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的产品,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建立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推广使用科技创新券,加大对制造企业转型升级项目融资的财政支持力度。

16.探索区域创新合作新模式。支持粤桂黔高铁经济带合作试验区以“一区三园”形式联合申报国家级跨区域合作试验区,建设区域创新合作重大平台,争取享受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政策。支持佛山国家高新区扩容提质,整合发展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产业带、粤桂黔高铁经济带综合试验区、广东省金融科技产业综合试验区等核心平台。

(四)补短板,全力突破制造企业转型升级瓶颈。

17.实施“工匠佛山”行动计划。积极推进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高水平创建广东省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市,借鉴德国职业教育制度,探索招生即招工、入校即入厂、校企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培养模式。构建与制造业转型升级相匹配的职业教育体系,引导各类办学主体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推动成立应用技术学院和应用技术大学,举办职业技术本科教育,建设示范性工程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开展高层次产业技术人才学位制试点。制定技能人才激励办法,探索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改革试点,健全职业资格制度与企业用人标准和劳动工资有效对接的机制。

18.壮大“佛”字牌知名企业家队伍。针对重点骨干、成长型、小微型企业的企业家、“创二代”等,探索不同类型的培训模式,全面提升企业家管理水平,增强国际视野和创新意识。鼓励企业聘请外部专家、职业经理人参与企业发展战略制定与管理,促进企业中高级管理人才综合能力提升,造就一支市场意识强、职业素养好的经营管理人才队伍。

19.培养和引进高层次人才。积极推动佛山建立中外合作大学,通过引进国内一流理工科大学对接海外高水平理工科高校,合作举办高水平研究型理工科大学。围绕重点产业发展需要,推进实施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海外高层次人才“千人计划”、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和“广东特支计划”等人才引进项目。通过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学科、重点科研基地和国际科技交流合作项目建设,重点引进具有国内外领先水平的创新科研团队、行业领军人才。探索建立高层次人才柔性流动与共享机制,发挥引领和支撑作用。

20.提高人才及外来务工人员服务保障水平。打造开放包容、舒适便捷的工作生活环境,为国外高端人才提供居留证、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出入境、落户、子女教育等高效优质服务,延长居留期限并提高其国民待遇。建立涉外企业资信评级制度,提高外国人管理服务工作水平。提高产业工人生活保障,完善异地务工人员积分入户、居住证转办户籍、直接落户等政策,分步将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保障范围,鼓励大型企事业单位和产业园区利用自有土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妥善解决企业员工子女教育问题。

21.推动优势企业做大做强。开展制造业转型升级企业认定试点,参照高新技术企业管理规范,探索建立制造业转型升级企业认定标准,明确政策支持范围,对被认定的企业,重点给予支持。加大对中央企业、知名跨国公司、中国企业500强等大型企业的引进力度,对中央企业迁入或在佛山新设立公司的、大型企业迁入并达到总部企业认定标准的,采取“一企一案”方式给予综合支持。支持企业实施跨地区、跨行业或境外重大并购,培育若干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企业集团。优化国有企业经营考核办法,兼顾企业近期效益和长远发展。

22.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全面落实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措施。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建设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实施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培育行动,规划建设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完善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服务体系。

23.实施质量品牌战略。推进国家商标战略示范城市建设,进一步完善品牌培育机制,引导龙头企业通过认定驰名商标加强品牌保护,鼓励企业加强品牌建设和品牌创新。深入实施“商标外拓”工程,鼓励和引导企业运用马德里体系注册国际商标,指导企业加强知识产权海外保护能力。鼓励支持行业协会和企业制定高于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联盟(团体)标准或企业标准,支持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专利技术向标准转化。

(五)搭平台,努力助推制造企业国际化经营。

24.争创泛家居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发挥佛山泛家居产业优势和专业市场外贸潜能,实施泛家居市场采购新型贸易方式,创新贸易主体、海关通关、检验检疫、外汇和税收管理新体制。以“一划定、三备案、一联网”为主要内容,在经认定的泛家居市场集聚区内,单票报关单商品货值在一定限额的出口商品,由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办理出口通关手续,海关、税务、检验检疫、外汇管理等部门按照“源头可溯、风险可控、责任可究”原则,执行贸易便利化监管政策。

25.探索服务贸易发展模式创新。做强做大工业设计等特色服务贸易,打造佛山服务品牌,支撑制造业转型升级。依托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等新技术,构建服务贸易新型网络平台。积极建设一批服务贸易基地,推动佛山中德工业服务区、广东工业设计城、中企绿色总部等建设成为佛山市特色服务出口基地。

26.复制推广广州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经验。建设符合佛山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服务体系和监管制度,支持建设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联合海关、检验检疫等口岸联检部门,在“三互”通关查验基础上,进一步实现“一次申报、一次检验、一次放行”。鼓励金融机构、第三方支付机构、电商平台、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为在佛山本地注册的跨境电商运营机构提供信贷、跨境人民币结算等一站式金融服务。建立跨境电商统计监测体系和信用监管、评价体系。积极争取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业务,鼓励企业积极探索跨境电子商务B2B(企业对企业)出口业务,进一步完善跨境电子商务出口监管模式和便利化措施。对网购保税进口BBC跨境电商业务开展测试性通关。

27.探索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延伸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沙片区的互联网+易通关试点政策,在报关、审价、查验、缴费等环节实行“互联网+”模式,实现24小时报关,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复制推广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负面清单经验,放宽外商投资领域,简化外商投资手续。

28.加大企业“走出去”和国际产能合作支持力度。简化企业境外融资核准程序,鼓励制造企业利用境外市场发行股票、债券和资产证券化产品。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企业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扩大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结合“一路一带”战略,完善企业主导、商会组织、政府支持的多层次国际产能合作机制,支持家电、铝型材、陶瓷、装备、纺织服装等优势领域扩大对外投资。发挥佛山商会及各行业协会作用,构建与国外经济组织、行业组织的交流协作机制,为企业“走出去”牵线搭桥。加强对重点国家和地区资源禀赋、营商环境、潜在项目、重大风险的综合研究,为企业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服务。

(六)优环境,积极营造制造企业有序竞争秩序。

29.深化政务服务改革。推行“一窗通办”“一网通办”“一端通办”和“一号通办”等联动衔接,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政务服务模式。构建“宽进严管”的企业投资监管体系,按国家统一部署,全面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建立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审批运行机制。推进商事主体资格登记与经营项目审批相分离,深化工商登记同城通办,开展名称自主申报制试点。试行对个体工商户、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实行简易注销程序,完善企业退出机制。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实行中介服务清单管理,破除中介服务垄断。

30.开展政务大数据开放试点。积极创建电子政务创新示范市,探索电子政务代建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电子政务建设,完善“以用户为中心”的电子政务新型网上服务体系(电子政务4.0)。争取政务大数据开放创新试点政策,推动各级各类政务数据共建共享,形成“大渠道”“大平台”“大数据”联动建设格局。

31.健全企业信用体系。创建全国商务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建立统一信用信息数据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吸引更多信用服务机构在佛山设立分支和总部机构,打造成熟的信用服务产业链和信用服务市场。健全企业诚信管理机制,实施企业年度报告公示、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制度。探索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评级标准,建立健全企业信用动态评价、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信用环境,打造企业诚信文化。

32.推进工业用地市场化改革。创新多元弹性的土地供给方式,探索完善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支持企业参与“三旧”改造,推动盘活和处置低效、闲置用地,鼓励实施退低进高、行业内提升、兼并重组、空间换地、挖潜节地等二次开发。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改革,争取将南海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扩大到全市。优先保障骨干企业、优质项目用地,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民营科技园和工业园区,允许其整体转让、分割转让。

33.改革环评审批等制度。探索推行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备案制管理,对报批登记表的项目推行网上环评备案。探索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联动审批制度。对于已开展规划环评区域内的建设项目,适当下放环评文件审批权限。继续深化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机制的改革,通过“补办一批、备案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规范环境管理。全面推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逐步实现排污权由行政无偿分配转变为通过市场竞争方式有偿取得,实现环境容量资源的最优化配置。

34.打造廉洁试验区。加强民营经济产权保护,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财产不受侵害、合法经营不受干扰,营造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提振民营企业家信心。贯彻《关于落实省委“三个区分”激发改革创新活力的若干意见》,明确失误与腐败、为公与谋私的政策界限,激励干部敢干事、干净干事、干成事,倡导为官有为、敢于作为的改革创新精神,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广东省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定期研究部署试点工作,协调解决试点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检查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省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佛山试点工作的指导和服务,研究制定综合改革试点的具体政策措施。佛山市要根据试点总体方案制订三年实施计划,拟定年度重点改革任务,明确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扎实推进实施各项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国家、省、市“三级联动”的试点推进机制,确保改革试点高效协同推进。

(二)建立评估推广机制。建立改革试点总结评估和考核评价制度,及时跟踪改革试点进展,提炼改革试点经验,考核评价改革试点成效。重大改革事项要按程序报批后实施,重点改革事项可实行项目管理,提高改革试点的科学性,全力防范和减少改革风险。建立制造业转型升级经验转化推广机制,及时总结改革创新的经验和成果,对试点效果好且可复制可推广的做法,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意后推广到全国其他地区。

(三)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畅通政府与企业、社会沟通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改革创新的积极性。尊重创新实践,坚持先行先试,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尤其是民营企业家群体的主体作用。积极发挥新闻媒体和网络的作用,广泛宣传佛山制造业转型升级综合改革的政策措施和阶段性成果,积极营造全社会支持改革、推动改革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