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首页 > 资讯 > 政策法规

  • 时间
    03 2008-08
  • 转载来源

    本站

    admin

  • 浏览次数

    1818

  • 分享

[粤港协议解读]个体工商户办营业执照10工作日搞定

2008-08-03 来源:本站 admin 浏览次数:1818

分享:

从2009年1月1日起,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在广东设立个体工商户的经营领域增加贸易经纪代理业(不含拍卖)和租赁服务业(不含房屋租赁服务),经营行业由17个扩大至19个。

根据CEPA规定,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在广东省设立个体工商户,无须经过外资审批,直接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注册。营业范围为:零售业(不含烟草、特许经营),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中的理发及美容保健服务,洗浴服务,家用电器修理及其他日用品修理,货物、技术进出口,摄影及扩印服务,洗染服务,汽车和摩托车维修与保养,种植业,饲养业,养殖业,计算机修理服务业,科技交流和推广业,计算机服务业和软件业,与道路运输相关的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业,仓储业,笔译和口译服务业,贸易经纪代理业,租赁服务业。

据了解,申请人直接到登记场所提交行政许可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当场作出登记决定,并在10个工作日内核发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证明。

 

链接 广东工商打造粤港“快速道”

为了降低香港服务业入粤“门槛”,广东工商从今年就开始着力打造粤港一体化“快速道”。其中,维权“快速通道”最让两地百姓受益。除了两地消费者投诉更方便外,跨境商标的侵权,也得到了较快的解决。

广东省工商还简化了外国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的公证认证手续,尤其是对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香港、澳门自然人投资者,可提交身份证和有效入境签证复印件,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无须提交公证、认证文件。这一举措大大简化了港澳投资者的办证登记手续。

目前,打破限制是当务之急,开放、规范的准入环境显得尤为重要。一是争取放宽准入限制。二是统一全省市场准入标准。三是大胆探索市场准入方式。第四,下一步工商部门还将进一步简化登记注册程序。

(南方日报 刘茜 黄丹 胡燕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