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网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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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澳门特别行政区财政司司长谭伯源在澳门签署了《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补充协议五。据了解,内地与澳门CEPA补充协议五包括服务贸易和贸易投资便利化两方面内容。其中在补充协议的28项政策措施中,有13项在广东先行先试。此外,中央政府还批准了7项在广东先行先试的政策措施。此次在广东先行先试的政策措施共达20项。
内地与澳门CEPA补充协议五主要涉及医疗、人才中介、环境、社会服务、旅游、运输、个体工商户等领域。中央批准在广东先行先试的政策措施,包括委托我省审批澳门服务提供者在粤设立港澳人士子弟学校、委托我省审批有关分销服务等。
CEPA框架下13项
●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广东省以独资形式设立门诊部。
●对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广东省设立的合资、合作门诊部的内地与澳门双方投资比例不作限制。
●对澳门服务提供者来广东省设立的独资、合资或合作门诊部的投资总额不作要求。
●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广东省设立的独资、合资或合作门诊部的立项审批工作交由广东省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
●对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广东省设立独资职业介绍所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比照广东省的内地企业实行。
●对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广东省设立独资人才中介机构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比照广东省的内地企业执行。
●同意广东省审批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广东省开办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企业资质。
●在广东省试点,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以独资民办非企业单位形式举办残疾人福利机构。
●委托广东省审批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广东设立独资、合资或合作旅行社。
●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广东省试点设立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为广东省至澳门航线船舶经营人提供船舶代理服务。
●委托广东省审批澳门在广东投资的生产型企业从事货运方面的道路运输业务。
●委托广东省审批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广东设立维修、驾培企业和客货运站场项目。
●允许港澳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依照内地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在广东省设立个体工商户,无须经过外资审批,不包括特许经营,其从业人员不超过8人。经营范围为:贸易经纪与代理业(不含拍卖);租赁服务业(不含房屋租赁服务)。
CEPA框架外7项
●委托广东省审批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广东设立港澳人士子弟学校。
●由教育部与广东省建立联合审批机制,共同审议广东省与澳门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
●支持珠三角大气污染治理和珠江水污染防治。包括提高污染防治技术,粤港澳空气质量、水质监测网络优化升级,提高车用燃油质量等。
●将“144小时便利签证”政策适用范围扩大到广东全省。由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工作意见,适时实施。
●支持广东省开展旅游综合改革试点,包括优先安排编制粤港澳旅游规划等。由国家旅游局牵头研究提出具体方案,按程序办理。
●授权广东省负责外商投资广告服务项目的审批。
●委托广东省审批有关分销服务项目。
(来源:南方日报网络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