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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惠东县重点扶持100家制鞋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2008-03-01 来源:本站 admin 浏览次数:1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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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226

 

各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惠东制鞋业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直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已成为我县的重要支柱产业。2006年,我县被国家、省分别授予“中国女鞋生产基地”、“广东省惠东女鞋产业集群升级示范区”、“广东女鞋名城”、“广东省鞋材生产基地”等称号,2007年,我县“鞋业技术应用示范”项目被国家科技部列为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试点县项目。但随着国内其他地区女鞋产业的迅速崛起和国际贸易摩擦增多、原材料价格上涨、人民币升值等因素的影响,我县鞋业正面临着严峻的考验。为进一步打响惠东“中国女鞋生产基地”、“广东省惠东女鞋产业集群升级示范区”区域品牌,做强做大惠东鞋业,提升我县制鞋业发展水平,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提出的提升鞋业产业发展水平的决策部署,着力解决鞋业产业发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贯彻落实各项优惠措施,对100家制鞋企业实行重点扶持,培育发展重点鞋业企业,带动全县制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扶持对象

扶持对象必须是在我县境内设立的证照齐全、符合消防安全、依法纳税、守法经营、管理规范、生产能力较强、发展潜力较大的民营制鞋企业。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企业:
    (一)惠州市100强民营企业;

    (二)产品有注册商标,并获评市级以上品牌企业;

    (三)年纳税额前50名制鞋企业;

    (四)法人代表是现任县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在行业协会任副会长以上职务的企业;

    (五)近两年来,企业或企业法人代表曾获得县级以上表彰的企业:

    (六)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获得IS0质量体系认证,且生产能力较强、发展潜力较大的企业;

    (七)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取得三级计量保证体系确认和获得“联盟标准”认证的企业。

三、扶持目标

通过实施扶持措施,在重点扶持的100家鞋业企业中,对前50家上规模鞋业企业实行扶强扶优,培育成抵御市场风险、带动能力强的鞋业龙头企业;对后50家发展潜力较大的成长型鞋业企业着重扶大扶强,培育成上规模、上档次的骨干企业。力争在三年内,组建1-2家集团公司,培育1-2个“中国驰名商标”或“中国名牌产品”,培育一批国内知名企业。受重点扶持的100家制鞋企业总产值力争达40亿元,带动全县制鞋企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