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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通过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决定 坚决制止对企业多头检查重复检查

2019-07-26 来源:南方网 骆骁骅 浏览次数: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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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大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决定》

      打造优质营商环境,广东再出法律利器。25日,省人大常委会就我省推进营商环境建设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表决通过《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大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这个当日起即施行的《决定》提出严格规范行政检查行为,坚决制止对企业多头检查、重复检查。

      省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对推进营商环境建设作出决定,主要针对我省营商环境中存在的审批流程长、办事效率低等“痛点、堵点”问题,旨在着力解决营商领域法制不够健全、行政权力运行不够规范、产权保护尤其是知识产权保护不到位等问题,立足增强制度设计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在不给企业添乱添麻烦的同时,《决定》还要求政府通过推进“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提出推进全省统一的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建设、拓展粤省事服务范围、建设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办事大厅、推进“信用广东”平台建设等服务模式和内容。

      在立法方面,《决定》力求增强法规规章的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要求制定实施与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法规规章,要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并结合实际设置合理缓冲期,为企业执行有关规定预留准备时间。

      此外,《决定》还要求加强营商环境建设的有效监督,明确提出建立政府服务评价制度,由企业和人民群众评判政府服务绩效。政府有关管理部门要建立营商环境投诉机制,通过统一工作平台,对损害法治化营商环境行为的投诉及时受理、按责办理、限时办结。与此同时,各级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营商环境的法治化状况进行评价,并向社会公布评价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