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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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优秀会员企业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6-05-13 来源:秘书处 会员服务部 浏览次数:3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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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会员企业:

为大力弘扬新时代精神,彰显广东侨商实力和扩大广东侨商影响力,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全省侨资企业和侨商企业家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促进侨资企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努力当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排头兵。我会将在2016年8月举行的第四届理监事就职典礼上表彰一批“优秀会员企业”。为此,商会换届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在我会会员企业中开展优秀会员企业评选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宗旨

通过评选表彰活动,以激励先进,弘扬诚信守法、创新发展精神。表彰会员企业在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夯实实体经济制造业基础,践行社会责任大力促进社会就业维护社会稳定,为实体经济和经济社会培养时代工匠,对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所做的贡献,增进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对会员企业的了解,进一步激发会员企业在新经济时期参与我省经济转型升级和新一轮经济发展的热情。

二、奖项及评选条件

(一)经济贡献奖

1、企业规模在我省同行业侨资企业中处于领先位置;

2、2013-2015年销售收入连续三年在我省同行业侨资企业中处于领先位置;

3、2013-2015年度守法经营,环保达标,无走私、逃漏税,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4、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或创新发展成绩较为突出的企业;

5、依照国家相关法规规范化管理企业,以人为本吸纳较多就业人员【1000就业人员以上企业(含1000人)】,为地方经济社会稳定和培养行业人才做出较大贡献。

符合上述条件的会员企业便可参加评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获得各级政府及社会表彰和资质认定的企业。

(二)公益慈善奖

2013-2015年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参与扶贫济困捐赠资金、物资,广泛开展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助医、助学等公益慈善活动,切实为困难群众做好事、办实事;发挥资源优势和行业特点,创新活动形式,积极开展科技扶贫、劳务扶贫、兴教助学、送医送药、免费提供职业技能培训等多种形式的扶贫济困活动;积极参与政府扶贫项目和扶贫工程,为扶贫济困社会公益事业做出较大贡献。优先考虑获得各级政府及社会表彰的企业。

三、评选办法

1、按照企业自愿参加评选的原则,采取推荐和自荐的方式,由商会秘书处分别给符合条件的会员企业发出评选通知,填写《经济贡献优秀会员企业参评表》或《公益慈善优秀会员企业参评表》,于2016年6月30日前由商会秘书处收集汇总并报给换届筹备委员会办公室。

2、换届筹备委员会办公室从参评的会员企业中确定“经济贡献奖”和“公益慈善奖”各10-15家初入选的企业,然后提交给换届筹备委员会审核后,提交给省侨商会第三届四次全体理事会审议通过。

四、要求

各报名参评的会员企业务必于2016年6月30日前填妥《经济贡献优秀会员企业参评表》或《公益慈善优秀会员企业参评表》报到商会秘书处汇总。

在会员企业中组织开展“优秀会员企业”的评选工作,对增进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对会员企业和广东侨商对经济社会建设的重大贡献的了解,进一步激发会员企业在新经济时期参与我省经济转型升级和新一轮经济发展的热情,扩大广东侨商在社会上的影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请各会员企业认真配合,积极报名参与评选。

特此通知。

 

附件:1、经济贡献优秀会员企业参评表2016.xls

2、公益慈善优秀会员企业参评表2016.xls

联系人:王小姐 钟先生

E-mail: gocea@126.com

电话:020-87351346 

传真:020-87352135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