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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落实降低企业成本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

2018-05-21 来源:市工信委 浏览次数:1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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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我市通过实施“省实体经济十条”,为制造业企业降低成本约80亿元,制造业发展环境正逐步改善。我市也于今年年初印发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穗府〔2018〕3号)(下称《实施意见》,见附件),进一步降低我市制造业企业成本,助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2018年以来,市工信委联动各区和市有关部门,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重点企业qq群、大型骨干企业微信群等多种媒体上转发省、市降成本相关政策,使有关企业和人员及时知晓政策文件;通过专责服务组分赴11个区召开政策宣讲会,组织了2500余家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近3000余人参会;基本覆盖了全市大中小型企业和基层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为使企业进一步了解和运用省市降低制造业成本的政策措施,现对《实施意见》政策点做进一步解读。

 

政策点一:落实国家省降低企业税收负担的相关政策。

政策解读:降低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标准,税额标准下调至3-15元/平方米,工业用地税额标准为非工业用地税额标准的50%左右,土地等级为五级,只划分为工业用地和非工业用地;降低符合核定征收条件企业的购销合同印花税核定征收标准;符合条件的省内跨地区经营制造业企业的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实行汇总缴纳增值税,分支机构就地入库;将契税纳税期限统一调整到办理房屋、土地权属变更前。以上措施预计年降低制造业税收成本约2.2亿元。

 

政策点二:优化我市土地供应模式。

政策解读:我市正在开展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试点工作,在总体规划层面,将全面落实好对于工业用地布局和土地利用的相关要求,每年安排不少于5000亩用地指标专门支持工业项目,并确保中长期内全市工业用地占城市建设用地比重不低于25%,优先保障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都市型产业发展空间,大力推进价值创新园区建设。实行工业用地使用权弹性出让、先租后让政策;以先租后让方式供应的工业用地,租赁期满达到合同约定条件并通过绩效评估,原租赁企业可申请转为协议出让。我市正在起草制定的《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计收标准的通知》中规定“公开出让的起始价原则上为公开出让的底价,不得低于相应地段相应用途级别基准地价的70%”,该文件已于今年4月印发实施。

 

政策点三:降低企业社保成本。

政策解读:我市印发了《关于调整广州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的通知》,各参保单位缴费比例统一调整为14%。印发《关于阶段性降低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率的通知》,将用人单位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率从8%降低为7%;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延缴人员、失业人员的职工医保缴费率从10%降低为9%;继续施行阶段性降低职工医保缴费率政策。我市失业保险费率已降为1%,其中:用人单位基准费率从1.5%降为0.8%,个人费率从0.5%降为0.2%。以上措施预计年降低制造业企业社保成本11.9亿元。

 

政策点四: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政策解读:根据国家和省的部署,落实《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销售电价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临时接电费的通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我省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的通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蓄冷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政策。预计年降低制造业企业用电成本18亿元。

 

政策点五:降低企业运输成本。

政策解读:除全面落实省高速公路通行费八五折的优惠政策外,我市正在制定相应延伸细则,计划在5月底前,在部分市属国有全资的高速公路路段(包括广河、广明、增从、新化快速等),试行合法装载货运车辆通行费使用国标粤通卡支付八五折优惠;目前,我市已经停止审批新的普通公路收费项目,并于2017年末取消了广园东路二期及延长线公路收费。预计年降低制造业企业运输成本2.2亿元。

 

政策点六: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政策解读:市财政投入5亿元,吸引金融机构出资10亿元设立再担保机构,专门为中小微企业开展融资再担保业务;安排“对境内外证券市场新上市企业补贴”、“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企业补贴、“对广州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股份公司补贴”、“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对新发行债券企业补贴”等各类资金对企业在市场直接融资进行补贴;同时,由工商部门提供便利高效的股权出质登记服务,鼓励企业利用股权出质方式拓宽融资渠道。

 

政策点七: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政策解读: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服务收费,印发《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71项市政府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和《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第一批免于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管理的建设项目名录(试行)的通知》,涉及20个部门的27项行政审批事项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明确26类建设项目免于环评审批管理。将投资项目立项涉及的行政许可、公共服务和其他事项等审批事项和审批时限在满足法定程序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在现有基础上再压减四分之一以上。

 

政策点八:支持工业企业盘活土地资源提高利用率。

政策解读:市国规委正会同工信委研究制订产权分割有关试点方案,报市政府批复后将开展试点工作。不动产登记手续办理时限,根据我市工作部署,该项工作已提速,我市已将办理时限由30个工作日主动压缩至20个工作日。

 

政策点九:支持培育制造业新兴支柱产业。

政策解读:2017年全市共安排43.4亿元资金扶持制造业新兴支柱产业发展,其中:17.4亿元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及先进制造业创新发展资金,发展智能装备和机器人等先进制造业集群;7.2亿元新兴产业发展资金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能源及节能环保等新兴支柱产业;新能源汽车研发资金3亿元,汽车零部件产业基地建设及产业发展资金15.8亿元,推进我市新能源汽车技术研发和汽车零部件产业集聚发展。2018年,市工信委也对本部门约20亿元的财政资金进行了整合,将原来55个专项资金整合成了4个专题11个专项,一次性告知企业。

 

政策点十: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改造。

政策解读:印发《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广州市统计局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项目的通知》(穗工信函〔2017〕2319号),落实事后奖补政策门槛降低到年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企业。将我市财政资金扶持技术改造项目申报门槛从“总投资额500万元以上”下调为“设备投资150万元以上”。

 

详情科参考以下官方链接:

http://www.gz.gov.cn/gzgov/s2811/201802/da23885de3b84a669fac35f7837e695e.shtml